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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两长”同庭履职 彰显司法为民担当

【字号:    】        时间:2026-02-03      

  1月27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行贿案开庭审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军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担任审判长,检法“两长”同庭履职。第二检察部全体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观摩庭审。

  庭审现场,李世军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庄严宣读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他进行了讯问、举证、质证,逻辑严谨、条理清晰、论证扎实,充分阐述了指控犯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针对被告人胡某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结合案情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胡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当庭流下悔过的泪水。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世军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建新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重要举措,同时为全体检察干警依法规范履职树立了标杆,有助于带动刑检干警进一步提升出庭应诉水平,推动业务能力整体提升。

  下一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两长”同庭履职为契机,持续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整体履职能力水平,强化检察监督,努力做到“三个善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