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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刊登:湖北武汉江夏: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同庭履职 彰显司法为民担当

【字号:    】        时间:2026-04-24      

 

2026年1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行贿案开庭审理。江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军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江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担任审判长,检“两长”同庭履职。

庭审现场李世军围绕案件事实,依法开展举证、质证,充分阐述了指控犯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针对被告人胡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结合案情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胡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带动干警进一步提升出庭应诉水平,推动业务能力整体提升

 

下一步,江夏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两长”同庭履职为契机,持续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整体履职能力水平,强化检察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