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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4-12-20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支持帮助下,围绕区委“双看双打”的决策部署,奋勇争先不畏难,真抓实干提质效。一年来,共批准逮捕374人,提起公诉736人,同比分别下降48.3%和25.8%。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139件次,同比上升6.1%;发出检察建议93份, 同比下降19.8%。

一、履职尽责,在服务大局中持之以恒展现检察作为

庚子之年当自强,激励我们前行的是 “不服周”的武汉精神和建设美丽江夏的炽热情怀。区检察院履职牢记大局,办案助力发展,持续夯实法治江夏这个“基本盘”,为全区今年战胜各种困难、实现全面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当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守护者

——以情与法写就江夏抗疫故事检察篇章。年初疫情不期而至,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第一时间响应区委动员,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疫情防控指令,安排了占全院检察干警约84%的检察人员下沉育才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值守期间,把住小区门,勤上住户门,一件件小事温暖人心,一次次选择彰显担当。主动配合市委政法委督导组专项督导病床腾退工作,协调近30名重症病人及时转至雷神山医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到江夏看望时,对全院检察干警及家属无一人感染感到满意,对闻令而动用心值守社区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办案,我们与区公安分局联手,把区看守所羁押人员的法律问题置于疫情防控的社会问题之下妥善处理,依法保障了特殊地方的绝对安全。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运用好以往有效的办案经验,克服疫情期间提审、取证不便的种种困难,引导侦查机关最大限度收集证据,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铁栓同志带领公诉团队,对省市扫黑办重点督办的案件,固强犯罪证据,认定黑财7400余万元,出色完成了出庭指控任务。并同步就基层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向当地街道发出检察建议,主动为东湖高新国家级开发区招商引资发展消除负面影响,形成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项社会治理制度的良性循环。三年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85人,移交“伞”“网”线索35条,清缴黑财11768万元,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

——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践行“轻轻、重重”司法政策,对重大恶性案件当严则严,达到“处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的震慑和教育的目的;对轻罪案件该宽则宽,逐步摒弃重打击、轻保护的陈旧观念,用司法的厚度和温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权安全中发挥出社会守护者的更积极作用。一年来,故意伤害、强奸等8类严重犯罪占比持续下降,暴力犯罪占全区刑事案件的16%,比上一年又下降了3.2%,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区社会更加安全、更加有序。

——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和教育。依靠法治力量,推动全区资源有效整合,协商全区13家责任单位建立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主动与区内高校合作,选拔聘请60名大学生志愿者,与检察官组建法治宣讲团,举办网上检察开放日直播活动,为全区2万余名学生进行普法宣传,让法治阳光伴随孩子们成长。更多关爱未成人被害人,耐心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检察工作,一年来,提供法律援助37次,犯罪记录封存13人,最大限度促使问题少年“浪子回头”。

(二)当好江夏优化营商环境的店小二

——走出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因时因势调整工作思路,把保障区内企业生存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对标区委工作部署,及时走出机关门,主动走进企业中,宣讲区委复工复产政策,联系区工商联和区直有关部门,反映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为企业发展鼓劲打气,为企业发展真心解忧。一年来,我们主动对接企业9次,收集反映问题15条,邀请12名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形成检企良性互动。武汉铁盾民防公司结合地下防空空气过滤技术,在疫情期间开发出一款新产品,能够有效对空气中有毒物质进行消杀,我们在走访中了解后,主动购置,并推动郑店街道也适当采购。虽然数量不多,但企业从我们具体的帮扶中看到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依法为企业经营者护航。我们充分考虑案件处理与经济发展的对应关系,把严惩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与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把握好法律政策边界,既维护司法公正,又彰显司法温度,用一定的司法宽容,为区内企业或区内发展的企业提供相对宽松的司法环境。

(三)做足排忧纾困的绣花功

向社会公开承诺“12309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安排专人接收、处理、回复,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积极参与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工作。对群众涉检信访问题,耐心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尽最大限度还原信访事实,尽最大法律智慧提供解决方案,真心真情真意解开信访人的心结。我们按期化解市委、区委交办的信访案件4件。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追讨欠薪241万元。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脱贫攻坚战,启动司法救助程序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长期驻扎在塘口村、燎原村,如期实现41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二、聚焦主业,在中国之治中全心全意贡献检察力量

我们用足用好案件资源,从系统、整体上着手,发挥具体个案对社会观念的引领作用,加强遏制、减少和预防犯罪工作,为全区深入践行中国之治发挥检察积极作用。

——稳步推进刑事检察。关注刑事犯罪构成类型的新变化,更加自觉、更加主动与区内各政法单位联系,从社会治理的本质上多做沟通、说服工作,把可以不逮捕、不起诉的人,释放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一年来,我们监督撤案4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15次,不批准逮捕68人、不起诉77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3%和5.1%。

——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在审查民事法律案件过程中,自觉把案件办理同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相关要求结合起来,围绕虚假诉讼、套路贷等民生痛点难点,对借助法律程序公然违反常识、常理、常情的具体行为,在依法精准予以刑事打击的同时,同步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及时提请抗诉,用具体的司法行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一年来,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9件,套路贷案件2件。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行政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0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把群众的身边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对占用消防通道、高空落物、扬尘污染、广场噪音等群众感到困扰和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9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更加正视问题,更加严明标准,更加讲究方法,逐项进行整治。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7条,就2起涉野生动物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疫情期间,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发力,及时阻断6.4万瓶虚称具有治疗新冠功效的牛奶流入市场,守护好了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对金口街道军用码头的迁移问题,继续与省市检察院保持联动,推动军地坐下来研究历史遗留难题。

三、创新机制,在深化改革中传承接力激发检察活力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永无止境。把好的有效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在理念上、机制上进行完善固定,促进检察工作薪火相传,持续推进。

——把握好司法体制改革“内核”要义。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效,践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努力做到程序不空转、不反复,花大气力完善捕诉分离原办案模式的不足,切实优化检察办案流程,审查批捕的平均办案期为5.7天,审查起诉的平均办案期为23.8天,同比下降26%,实现了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改革初衷。构建权责一致、权责明晰、监管有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用好案件比这个事关检察工作效率、效果和质量的新指标,全面挤压检察工作中不是必经、不是必要的工作环节,最大限度减少涉案当事人“讼累”,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42,位居全市第一。

——丰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实践路径。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基础上,从提前介入、捕后补侦、诉前量刑三个办案重要节点入手,对全部在办案件,按照“程序简便化、证据实质化、责任清单化、监督规范化”的认罪认罚从宽实践路径进行探索完善,认真做好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等工作,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93.3%,量刑建议采纳率96.7%,一审判决上诉率下降至4.8%。32名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分化瓦解犯罪同盟、及时惩治犯罪的良好效果。

——发挥好智慧检务的“硬核”力量。在 “网络畅通、平台贯通、设备联通、数据融通”的检察信息化平台上,引进开发智慧检务小软件轻应用,重视检察环节所办案件数据的采集、检索,充分挖掘利用好案件数据这个“富矿”,全年共撰写案件数据分析12份,定期对办案数据进行定量动态分析、研判,把“服务、参谋、监督、管理”等要求,通过信息化应用贯穿检察工作全领域,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中心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后,对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一小步,却是推动全院检察工作的一大步”的体会和实践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从严治检,在加强建设中一以贯之夯实检察根基

坚持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增能力,不断提升全体检察干警职业尊荣感和检察自信心,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学训词、正风纪”学习教育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传播检察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开展领导讲党课、夏检大讲堂、网络大轮训等各类培训32场次,参训人数近500人次,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10次,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开门接受监督。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力配合省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政治巡察工作,认真贯彻检地“双主体”工作要求,全面真实汇报工作和存在的不足,诚恳接受全部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4个方面36个问题93条整改举措,按要求按期限完成。接受巡察以来,全院讲政治更加旗帜鲜明,谋大局更加全力以赴,执行力明显提升,感召力明显增强,各项检察工作持续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细致排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检容风纪始终优良。对2017年以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113件案件,逐案进行了专项清查,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深化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通过开展主题开放日、公开听证、观庭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156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落实,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强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微博微信等多个途径,公开法律文书49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92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在《检察日报》《长江日报》等各类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29篇。依托“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提供在线预约、智能查询、动态提醒、异地阅卷等智能化服务154人次,电子卷宗制作率100%,形成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长长的路我们慢慢地走,岁末回首,一年艰辛,令人感慨。荣获全市抗疫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7项, 38人次被上级表彰,全市检察业务25项考核指标中有14项获得先进,11项核心业务指标中有8项获得先进。取得这些成绩,既是全体夏检人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的结果,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爱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改进:一是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实,检察贡献度、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思路还不够宽,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队伍管理专业化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培养领军人才还需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区委和市院工作部署,努力为服务保障江夏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进一步提升站位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更加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发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进一步强化检察主责主业。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着力提高量刑建议精准性,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刚性权威。聚焦民生保障、行业管理、生产安全等社会治理切入点,提升检察建议治理质效。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培育“诚信、契约、守法”精神,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是进一步激发司法改革动力。不断把改革动能转化为发展动力,深化落实重大事项监督,加强员额制动态管理,科学开展绩效考评,稳步提升办案团队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健全与司法改革更加相适应的配套机制,加快推进办案辅助智能化、检务保障智慧化、案件管理精细化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更加自觉对标对表,常态化补短板强素能、育人才促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强抓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锻造与党同心、与法同心、与民同心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满川风雨看潮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前景壮阔、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主动对接全区发展大局,科学配置检力资源,着力推动检察工作与区域功能定位深度融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