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决定干部管理规定、政工人事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院机构编制工作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工资、津贴福利和奖励工作;
负责人事工作的管理,办理录用、调配、任免、退休手续,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相关统计报表等工作;
协助院领导抓好本院队伍建设,并认真组织开展具有检察特点和自身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文化工作;
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
负责政治学习以及争先创优、先进人物的评比、表彰、申报工作和文体活动工作;
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指导工青妇群众组织工作;
负责本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本院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管理、考核;
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