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第55个世界地球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军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建新担任审判长,以同庭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出守护地球环境最强音,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
庭审现场,李世军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以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身份,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发表了出庭意见,诉请法院判决某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配建符合国家标准的环卫设施的职责,用详实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分析,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正当。经法庭审理,该行政机关表示愿意承担继续履职责任。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李世军检察长表示,检察公益诉讼不是你错我对、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而是在共同维护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中,实现“最大公约数”,其核心目标是保护公共利益,实现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双赢多赢共赢”。本次庭审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和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参与旁听,是一次生动的公益诉讼法治宣传。
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提起诉讼,是江夏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要求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继续适应公益诉讼的新形势新变化,继续从检察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继续强化法律监督,以法治的力量筑起生态保护的坚固防线,让江夏生态文明之花在法治的阳光下璀璨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