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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再小的损失也要努力追回

【字号:    】        时间:2022-04-18      

“没想到损失还能挽回,太感谢了!”日前,一场集中退赃活动在庙山派出所如期进行,7名受害人时隔5月挽回了他们遭受抢夺犯罪侵害的损失,对检察机关努力追赃挽损的行动纷纷点赞。

本案中,7名被害人均是经营小超市的店主。去年12月,这7家小超市都遭遇了烦心事——几名小青年以购买香烟为由,拿到烟后未付款就跑。7人损失少则100元,多则1400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认真审查证据,发现了两笔发生在汉阳区的遗漏事实。这两笔事实中,虽然被抢夺的店主没有报案,但有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事实存在。在检察机关监督和引导下,承办民警前往汉阳调取了证据,并对两位未报案的店主仔细询问,核实了发案细节。

为挽回受害人损失,检察官根据参与抢夺每家小超市的嫌疑人人数、被抢的香烟价值,核算出每名犯罪嫌疑人需要退赃的金额和每家小超市需要挽回的损失金额。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嫌疑人及其家长做工作,及时追回了全部损失。期间,第二检察部主任王瑜还带队对位于江夏区庙山开发区的两家被抢小超市进行了回访,听取了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建议。

随后检察官与承办民警一起,将本案7名受害人约在庙山派出所进行退赃,从汉阳、江岸、蔡甸等各地赶来的受害人开心地领回了他们的损失。退赃过程中,检察官还向受害人宣讲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7名受害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不畏困难、为民着想,不论是案件处理和追赃挽损都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此次集中退赃,既是江夏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努力追赃挽损、减少群众损失的努力行动,也是该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实举措,群众真心点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