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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字号:    】        时间:2022-05-26      

5月25日,江夏区检察院提起的梅某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江夏区法院公开审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江夏区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查,2021年6月,被告梅某龙在某公司工作期间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其将客户信息储存在手机和相关APP内。离职后,梅某龙伙同他人将其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2万余条进行贩卖,累计获赃款人民币13000余元。

为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江夏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梅某龙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注销其侵权用的相关APP账号并永久删除其存储在手机内及相关APP中的公民个人信息。5月25日,该案如期开庭,部分区人大代表受邀现场观摩庭审。经检察机关的指控与教育,被告梅某龙在庭审中检讨自己的错误,流下悔恨的泪水并鞠躬致歉,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及承担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区人大副主任孙艳霞表示:“大数据时代,人民群众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更加强烈,检察机关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具有典型性,对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值得点赞。”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但当前公民信息被无端泄露的情况愈演愈烈,各种商业营销、信息推送、诈骗电话屡禁不止,公众生活屡遭骚扰,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极易催生电信网络诈骗等其他关联违法犯罪,是各种下游犯罪的温床,给社会稳定造成危害,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势在必行。针对此类犯罪行为,江夏区检察院打好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组合拳”,发挥公益诉讼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作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驾护航,还社会以安宁和稳定。